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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_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zmhk 2024-05-12 人已围观

简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_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_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9家获得新能源造车资质我国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有哪些的

3.为何说新能源准入门槛放宽,更考验车企的产品力?

4.新能源汽车前十名品牌

5.工信部:设计可与制造脱离、取消“双资质”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6.放宽新能源车企准入条件?工信部《征求意见稿》还有哪些好消息?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_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汽车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第六条汽车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者底盘基础上改装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改装未影响到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需要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有关内容,并在施行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文件。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第九条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准入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方式包括现场审查、资料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汽车领域专家库,从中选取专家组成审查组。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了审查的,免予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测要求。

       第十四条通过审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告》发布。

       不符合本规定所规定的条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列入《公告》。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载明的许可要求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

       第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与实际产品唯一对应、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七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及主要问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写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别或者动力系统(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与已列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的,或者增加、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材料,原则上应当进行现场审查。

       取得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者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相同类别的纯电动汽车产品准入的,只进行资料审查。

       第二十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审查要求》和生产一致性等相关规定,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存在安全、环保、节能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保持情况、生产一致性情况和监测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包括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监测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准入审查要求》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等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24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别公示。

       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将企业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行政处罚等情况列入信用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二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第二十七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准入,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第二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9家获得新能源造车资质我国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有哪些的

       在汽车市场向头部企业聚集,造车新势力崛起,车市寒冬持续,外资开始在华建立独资企业的背景下,中国汽车产业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原有的政策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于新的市场发展。从2018年开始,汽车产业政策进入快速调整的时期,政策的风吹草动都受到行业人士的密切关注。

       2020年各大车企复工之际,汽车产业就迎来了政策变动:工信部发布了《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图1?工信部发布《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修改稿修改了什么?

       本次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改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将原文件第五款第三条与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第一项中“设计开发能力”改为了“技术保障能力”。相应的第29,30,31条对于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也随之删除。

       修改的含义十分明显,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无需具备设计开发能力,转而强调技术保障能力,强调保障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检测能力。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开始变得名副其实,只管生产,不管设计开发。

       这是典型的对纯制造企业,或者说代工厂的要求,也正是在针对国内汽车产能重组,造车新势力崛起以及外资品牌入华的背景下设计与制造分离的情况做出的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政策的精神实际上与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是存在一定冲突的。

       在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中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有如下规定。

       图2?《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新建纯电动项目要求

       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依然强调企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实力,而在《修改稿》中,完全摒弃了对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这显示了一年来在政策制定方面已经出现了一定的调整和转变。

       不仅仅是代工,《修改稿》对产业起到积极作用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信号,这意味着汽车的设计研发与生产可以分离,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可能如同今天的手机产业一样,出现品牌商与制造商普遍分离的情况,汽车产业格局将产生巨大的变化。

       因此很多人认为,《修改稿》很可能是为汽车代工体系的打前哨。此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工信部承认了“汽车代工”的合法地位,那么新的《修改稿》则是从新企业的角度,对汽车代工体系进行了完善。

       图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份《修改稿》扮演了多个身份,对造车新势力、外资品牌、落后产能企业等不同的产业参与者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造车新势力的幸运星

       首先恭喜的就是造车新势力,以及想进入汽车行业的高科技企业们。

       近年来,大量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进入汽车产业,成为了所谓的“造车新势力”,并引进了大量科技企业产业的思维,“汽车代工”就是其中的一种。很多造车新势力难以获得生产资质,同时汽车制造业是个重资产行业,建设厂房、生产线等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采用代工的方式,既可以绕开生产资质的限制,也可以避免重资产的负担,对于资金有限的造车新势力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平台化、模块化成为汽车产业的趋势,汽车产业大规模代工的土壤已经开始形成。

       在未来,造车新势力可能将扮演品牌商的角色,生产制造乃至研发设计都可能外包出去。

       《修改稿》的发布,意味着承认纯汽车制造企业的合法身份,另一层含义则是承认纯方案设计方、品牌方的合法身份。华为、腾讯、阿里、百度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入“造车新势力”的行列,推出自有品牌汽车而无需大费周章地投资建设厂房和生产线,这将大大有利于社会资本的流入和其他领域企业跨界进入汽车领域。

       图4?微笑曲线

       落后产能的催命符

       那么,由谁来承当这个代工厂的角色?

       目前来看,首选产能利用率过低甚至是濒临倒闭的传统车企们。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根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精神,要将淘汰落后汽车产能,将产能向优势区域集中,这些产能利用率过低的汽车企业一定程度上就是要被淘汰的“落后产能”。

       另一方面,产能利用率低的原因自然是市场表现不好,在中国,市场表现不好的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产品质量不好,生产管理水平差。造车新势力为何要选择一个生产管理水平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来充当代工厂,生产自己的产品?

       能够进入代工体系的企业,必须是设备、生产、管理均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与其花费大力气改造一个旧企业,可能不如建立一个符合市场要求的新企业。因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其背后的代工体系绝对不是将被淘汰的落后产能的救命稻草,反而是一道催命符!既定的产能清理路线并不会改变,反而将利用新的企业加快产能替代的速度。

       外资独资品牌的“准生证”

       除了造车新势力之外,还有一个获利者,那就是外资品牌。

       长期以来,国内汽车产业“市场换技术”的政策一直被诟病不已,市场被拿走了,技术却没换来。“没有德国工程师的允许,中国工程师不能改动一个螺丝钉”的故事也被广为传播,引为笑谈。隐藏在故事背后的,是外资厂商并不愿意把技术轻易地让渡给中方,毕竟谁会想在本已拥挤的市场上再多一个竞争对手?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苏联老大哥,可以毫无保留地将本国整套工业体系援助给他国。

       面对对技术如饥似渴的中方合作伙伴,外资品牌很难不在心里多几层顾虑。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开放,股比限制政策按着时间表逐步取消,外资车企们又面临着新的问题:在股比限制完全取消后,要在中国市场进行多深的投入?根据原有规定,建立新的独资企业需要配套研发团队,这是否会增加各类技术机密泄露的风险?

       目前国内已经出现外资独资的汽车企业:特斯拉是第一家外资独资的新能源汽车车企,四川现代是第一家外资独资的商用车车企。要不要跟进成为了其他外资厂商头疼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改稿解决了这一问题,外资厂商们只需要在国内建立制造厂,无需配套技术开发团队。这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外资厂商的知识产权利益。可以说,这是外资独资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准生证”。

       我们不排除这份修改稿征求了外方的意见,甚至可能是外方推动了这份修改稿的出台,但这并不妨碍这份修改稿是更多地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开拓需要外资品牌产品的协助。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主要以运营市场为主,超过80%的新能源车辆用于运营用途,私人汽车市场占比很少。外资品牌的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有利于利用外资品牌的品牌效应,打开私人新能源汽车市场。

       中国新能源车企并不惧怕外资品牌。从船夫哥“分分钟造出特斯拉”开始,中国新能源车企们就一直信心满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50%,中国新能源自主品牌占国内市场份额超过80%,这是工信部敢于放开政策限制的底气。

       总而言之,《修改稿》的发布,将大力推动纯制造企业的发展与兴旺,有利于推动产能合理重组,促进汽车向模块化设计与制造发展,加快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汽车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为何说新能源准入门槛放宽,更考验车企的产品力?

       9家获得新能源造车资质我国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有哪些的

       吉利汽车兰州生产基地获得国家首款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吉利汽车隶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制造商,旗下现拥有吉利汽车品牌、领克品牌和几何品牌,拥有宝腾汽车百分之四十九点九的股份及全部经营管理权,以及豪华跑车品牌路特斯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以英伦SC7为例:英伦SC7是由“海景”车型更名而来,欧风造型的进气格栅看起来非常高贵优雅,高腰线的设计应用了空气动力学原理,可以降低风阻,使行车更平稳。

       百万购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前十名品牌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有这么几点调整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一是工信部删除了此前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三是删除了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具体来看,删除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是为了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前的规定中,满足设计开发能力要求高且多,包括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设计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开发全过程的工作等8项具体条款。

       如今设计开发能力不再是考核指标,这意味着企业的研发和生产将分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的产品设计能力与企业的生产制造可以相脱离。

       也就是说,新能源车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代工模式,这一方面可以加快产品上市交付的节奏,另一方面对于解决当下产能过剩的问题也能够发挥极大的作用。

       并且,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以及对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对新能源汽车的注意力有生产端转向了消费端。

       此外,延长企业两年过渡期为那些产品正在筹措中的新能源车企提供了更长的缓冲期。

       根据此前的规定,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如果不能达到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一旦生产资质被撤销,企业将无法申报产品。

       由于疫情的影响,本就处于新能源寒冬中的新能源车企更是难上加难,资金链压力、复工延期等都对企业正常的运转造成了冲击,如今的两年过渡期是对新能源车企的照顾,让它们能够更加平稳的渡过这段艰难的时刻。

       至于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则进一步降低了新能源市场的准入门槛。

       现行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与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并称为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管理规定。

       进入新能源领域的企业需要满足上述双资质的要求,才能够取得工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销售、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资格,即很多造车新势力苦苦追寻无果的“准生证”。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调控从生产端向消费端转移,新能源汽车将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市场化竞争才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要的新兴战略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经之路。

       从国家能源战略来讲,中国目前是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对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的依赖程度日益增长,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够一定程度的减少石油消耗,逐步摆脱对石油进口的依赖。

       从环境保护来讲,汽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碳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以及其他有害颗粒物,对大气有着很大的影响,导致温室效应、雾霾现象等时有发生。

       而新能源汽车不会产生尾气,属于零排放,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因此,国家始终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并对它寄予厚望。

       不过,眼下的新能源市场或许已经到了最困难的时刻,先是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导致新能源寒冬,再就是新冠状肺炎疫情对整个汽车行业造成的巨大打击。

       而新能源汽车由于体量较小的原因,抗风险能力差,遭受的冲击更为猛烈,救市政策便显得非常有必要。

       从疫情得以控制,各车企逐渐复工开始,广州、湖北等地便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刺激汽车消费,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

       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三大举措促进汽车消费,其中便包括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新能源市场迎来重大利好。

       如今仅仅过去一周的时间,工信部便发布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进行放宽,足以见得国家对新能源市场的重视。

       当然也有人担心放宽准入门槛是否会开启新一轮造车新势力横空出世的戏码,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新能源市场的混乱。

       事实上,此时的新能源汽车已经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逐渐开始规范,新能源汽车的资本投资也趋于冷静,这从去年造车新势力的融资情况便可见一斑。

       并且,新能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行业竞争的格局,造车新势力、传统车企入局、特斯拉国产等让新能源市场竞争十分复杂,想要滥竽充数是相当困难的。

       另外,消费者对于新能源产品也有自己的分辨能力,不再是只看重价格或者某一方面的突出,更重视新能源产品的全面实力,只有具备竞争力的产品才能得以在市场上生存,否则将会逐渐被消费者和市场淘汰。

       准入门槛放宽的意义,在于让更多的车企拥有资格参与到新能源市场的竞争中,至于产品究竟如何,则依靠消费者与市场来分辨,真正的将决定权交由消费者与市场。

       开年以来,新能源车企特别是造车新势力承受了重压,处境相当艰难,如今各种促消费政策的推出、补贴政策延期以及准入门槛放宽等,为它们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沃土,并且坚定了它们走下去的信心。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突破寒冬与疫情双重桎梏,则要新能源车企凭产品说话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工信部:设计可与制造脱离、取消“双资质”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新能源汽车前十名品牌:比亚迪、特斯拉、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广汽埃安、小鹏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哪吒汽车、理想。

1、比亚迪

       比亚迪在1995年成立,如今业务横跨汽车、新能源、轨道交通、和电子产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比亚迪具备电池、电机、电控及芯片等全产业的核心技术,车型更是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从系能源汽车发展至今,比亚迪的销量每年都名列前茅,可见它的市场认可是比较高的。

2、特斯拉

       特斯拉是美国的汽车品牌,但部分车型却是在国内生产,尤其是model3和modelY。特斯拉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上是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的,并且汽车销量也不低,排名仅次于比亚迪。在续航和电池使用寿命方面,特斯拉是有一定优势的。

3、上汽通用五菱

       上汽通用五菱在2002年成立,从名字就不难看出它是由上汽、通用、五菱三家汽车公司组成的合资公司。目前拥有四大生产基地,主要位于柳州、青岛和重庆。在发展上,上汽通用五菱有着集三方资源、南北联动、东西呼应的优势。

4、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国有的控股企业。旗下拥有多个研发中心,其中不乏有高层次的研发人才,堪称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奇瑞汽车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体系目前已经逐步完整,如今是国内最大的汽车整车、关键部件研发、试制、生产和销售的自助品牌汽车制造企业。

5、广汽埃安

       广汽埃安最早成立于2017年,工厂占地703亩,总投资47亿元。其前身是广汽新能源,在2020才更名为广汽埃安,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将品牌的定位推向高端。目前旗舰的SUV车型为广汽埃安AION LX Plus,主打豪华、续航和智能。

6、小鹏汽车

       小鹏汽车成立于2014年,虽然企业相对年轻,但目前已经完成了全球化的布局。小鹏汽车的总部目前在广州,而研发中心在北京、上海、深圳、硅谷、圣地亚哥都有设立。而软件、数据、硬件技术是小鹏汽车汽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打造智能化电动汽车。

7、长安汽车

       长安汽车的发展历史比较悠久,其中的历史底蕴长达160年。而生产基地多达14个,整车工厂多达33个,分布于世界各地,是国内汽车十大阵营企业之一。据了解,旗下新能源的“香格里拉计划”,将会在2025年实现全谱系产品的电气化。

8、吉利汽车

       吉利汽车旗下的新能源也就是几何汽车,它和吉利、领克等都是并行的一级子品牌。吉利新能源领域的定位是高端纯点品牌,技术上集合了吉利在智能化、车联网、轻量化等领域的发展成果。

9、哪吒汽车

       哪吒汽车成立于2014年。同样是新能源汽车的新新生儿,但这家低调的造车新势力在六年的时间里默默拿下了发改委、工信部双核准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建立了两个智能化工厂。

10、理想

       理想汽车的独到之处,在于它第一次将增程式这个概念带到了国内的电动车品牌。理想的CEO是李想,蔚来的CEO是李斌,但李想又投资了蔚来汽车成为其股东。也是因为股权人关系,让不少以为两者是同个创始人。

放宽新能源车企准入条件?工信部《征求意见稿》还有哪些好消息?

       4月7日,工信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涉及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等。

       工信部表示,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业内专家指出,《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为降低准入门槛、提升验证门槛,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发展。

       设计与制造脱离?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从《管理规定》看,内容上的变化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松绑”。

       首先,《管理规定》删除了此前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一方面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则强化了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董扬看来,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不是放开准入门槛,而是政府减少准入管理的内容,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发展要更多的交给市场。

       那么,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是不是意味着,企业的设计能力不重要?

       对此,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业的产品设计能力应该说是与企业的生产制造相可以相脱离的,也就是目前来说很多集团都是集团有设计能力,然后把产品给下属的企业去生产,这些生产企业没必要有新能源设计能力。

       “未来其他国外汽车集团可能在中国设立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导入外国外产品,要适应未来这种趋势的变化,确保我们的规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中国的市场竞争。”崔东树指出。

       其次,《管理规定》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按照此前的规定(工信部39号令)要求,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如果不能达到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企业将无法申报产品。

       此次的调整让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比传统机动车生产(12个月)有了更长期限的管理,被业内认为与疫情带来的冲击存在一定关系。

       乘联会数据显示,2月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1万辆,同比下降了77.7%,环比1月下降了70%;而1-2月的累计销量,为5.2万辆,同比下降了64%,这是继新能源市场2019年出现产、销双下滑(分别同比下降2.20%、3.98%)之后跌幅进一步扩大。《管理规定》的本次调整,将为处于困难中的新能源生产企业提供更多的恢复机会。

       “双资质”取消?考核从生产转为消费

       《管理规定》的一项重大变化,即取消之前新能源产业准入的“双资质”。

       所谓新能源汽车“双资质”,就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准入规定》,与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此前,新能源汽车“双资质”极难获得,这也是蔚来、小鹏等造车新势力选择代工的原因之一,更是博郡汽车收购一汽夏利、拜腾汽车收购一汽华利的重要因素。

       车图腾了解到,此前的2019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取代了2015年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因此由事前审批过渡到备案管理。

       本次《管理规定》删除了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这就意味着,“双资质”被取消。企业要拿到生产资质,只需由地方政府对资质进行核准,而后将这一信息报给国家发改委备案,而审批上只需满足工信部拟新修订的《管理规定》。

       “有些汽车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却没有实力生产汽车,而是借助‘资质’四处找投资,很多有能力、想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却得不到生产资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曾直言,“双资质”只是部分车企融资的敲门砖。

       从知豆汽车、长江汽车、前途汽车等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双资质”并不能成为他们的护身符,除资质外,资金、技术、人才储备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项目进展的关键。

       业内专家指出,从新能源发展来看,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调控重点正从生产端转移到消费和产品上,更符合市场化要求。对于企业而言,《管理规定》的此次调整有利于公平考核,重心转移后对企业的产品和研发能力是长期的考核,而不只是准入制度的细致规定。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即将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管理规定》发布的同一天,在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主持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透露,《规划》主要内容已达成共识,将尽快推动发布实施。

       此前的2019年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到: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中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等。

       辛国斌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叠加疫情及全球石油价格下跌影响,市场下行压力加大。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坚定不移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我国当前和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落地后将为今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长期利好新能源汽车产业。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中国十大新能源排名

       上周,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的意见征集稿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删除了之前对于准入企业“设计开发能力”要求的大部分内容,调整为对“技术保障能力”的要求;缩减了对新能源车企生产能力、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各项要求。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信号,简单来说,就是汽车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可以正式分离。未来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很有可能成为像现在的手机产业一样,品牌商与代工厂合作的模式,整个产业格局将产生巨大的变化。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理解为汽车代工体系的前哨。在此前的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规范了汽车代工厂的标准,而《征求意见稿》则是对汽车代工体系进行了完善。

       众所周知,在我国车企制造新能源车通常需要迈过两个门槛,也就是俗称的“双资质”,是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而不再要求设计开发能力,这或许意味着国家从政策方面放宽了对于新能源汽车车企在设计研发机构的要求,部分新型的新能源造车企业或将可以不再受到“一纸文书”的限制。

       至于此次修改的准入条件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加入到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当中去。

       如此一来,此前曾经盛传的华为造车、小米造车将不会只是“传说”,乃至BAT、高德等网络公司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宣布成为“造车新势力”,而无需大费周章的建设厂房和生产线,这对于汽车领域来说,将会极大的吸引社会资本以及更多跨界企业的进入。

       但事实上,笔者认为,在实际中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对于新资本进入的拉动性相对较小,更多的则是对于外资以及充分利用闲置产能起到较大的作用。

       我国于2015年前后诞生了一大批的“新造车企业”。蔚来、威马、小鹏等等诸多造车新势力就是在彼时不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国内造车新势力超过了500家。而到今日,能够叫的上名字并且真正把车造出来的基本不超二十之数。

       市场也在进行筛选,造车新势力经营困难、停产欠薪的消息不断出现,资本也逐渐冷静。随着造车新势力的窗口期的到来,融资难成了所有造车新势力生死攸关的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能对造车新势力有多大拉动?目前还尚未可知。

       而这对于外资企业或许是个重大利好。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开放,股比限制政策按着时间表逐步取消,在股比限制完全取消后,根据原有规定,建立新的独资企业需要配套研发团队。一直以来,中国都在“以市场换技术”,虽然技术没拿到多少,市场还被抢走了,但是外资企业的技术泄露的顾虑仍旧是存在的。

       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解决了这一问题,外资厂商们只需要在国内建立制造厂,无需配套技术开发团队,特斯拉上海建厂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可以说,《征求意见稿》彻底放开了外资独资新能源汽车品牌在华的限制。

       另一方面,也是在逐渐淘汰落后产能。据数据统计,2019年中国汽车整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接近500家,而近年来汽车行业不景气,导致大多数传统汽车企业产能利用率都不足。

       根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我国要逐渐淘汰落后汽车产能,将产能向优势区域集中。此次工信部对于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的降低,造车新势力可以进行充分的选择优秀的代工厂,而不是只能局限于有数的几家。传统闲置产能将得到充分利用,造车新势力的代工议价空间也将变得更大,车辆价格有望下降,而那些技术实力不足,无法吸引新势力企业进行代工的落后产能,也会被自然淘汰。

       这次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2020年3月10日。届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将相应做修改,重新公布。

       随着整体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相应的管理规定也在及时做出调整,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调整,给市场再增添不少活力,也向2020年的新能源市场释放了更加开放的信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中国十大新能源汽车排名为特斯拉、比亚迪、小鹏、蔚来、理想、威马汽车、几何汽车、广汽埃安、长城欧拉以及哪吒汽车等等。

       1、特斯拉

       特斯拉一度负面新闻不断,但它依然是全球高端电动汽车领军品牌,在定价颇高的情况下,销量还远超其他品牌。旗下车型有ModelX、ModelS、lModel3、ModelY,其中,ModelY、Model3最为畅销。

       2、比亚迪

       比亚迪创立于1995年,是中国第一家纯电动汽车品牌,全球新能源客车引领者、国内新能源汽车引领者,全球销量仅次于特斯拉。旗下车型有宋、元、秦、唐、汉等系列,畅销车型为比亚迪汉EV、比亚迪海豚。

       3、小鹏

       小鹏汽车总部位于广州市,公司专注于针对一线城市年轻人的互联网电动汽车的研发,第一款量产车的目标是一辆时尚、跨界的电动SUV。2021年累计交付24173辆,较去年的4583辆同比大增427%。旗下有小鹏P7、G3、P5等车型。

       4、蔚来

       蔚来是国内豪华电动汽车代表品牌之一,旗下包括蔚来EC6、蔚来ES8、蔚来ES6、蔚来EVE、蔚来ET7等。

       5、理想

       理想汽车是由汽车之家创始人李想创立的一个豪华智能新能源汽车品牌,公司于2015年7月创立,总部位于北京,自有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常州。2018年10月公司推出了首款新能源车型ONE,它搭载了领先的增程电动技术与智能科技。2020年,理想ONE取得中国新能源SUV市场销量冠军。

       6、威马汽车

       威马EX5是威马汽车的首款量产车,稳居中国造车新势力A级纯电SUV累计销量第一。威马汽车是新势力中第一家、也是长期以来少有的兼具智造基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代表性企业,也是造车新势力中第一家实现全产业链数字化的车企。

       7、几何汽车

       吉利汽车旗下高端纯电动品牌,仅推出几何A一个系列,但分为高能超长续航(NEDC 500km)、高维标准续航(NEDC 410km)两个版本共6款车型。

       8、广汽埃安

       广汽埃安前身为广汽新能源,位为高端智能电动车品牌。续航、加速、智能化方面都很优秀,旗下一款AION S销量就占整个品牌销量的六成了。

       9、长城欧拉

       长城汽车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汽车品牌,总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欧拉品牌是中国主流自主车企中第一个独立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于2018年成立。目前已形成包括欧拉好猫、欧拉白猫、欧拉黑猫、欧拉iQ在内的产品矩阵。

       10、哪吒汽车

       哪吒汽车是合众新能源汽车旗下的品牌,定位中低端,致力于打造高性价比电动汽车,外观时尚。目前有三款主要车型,分别是哪吒01、哪吒U和哪吒V,都是SUV,畅销款为哪吒V。

       好了,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